加州数千被定罪的恋童癖者 不到一年即获释

数据显示,其他犯有法规中最严重的儿童性犯罪者也被判处类似的短期徒刑,包括365名对儿童进行性虐待的恋童癖者,其在狱中度过的时间不到12个月。

英国《每日邮报》(Daily Mail)报导,据加州梅根法(Megan’s Law)数据库的数据,超过7,000名性犯罪者因“对14岁以下儿童实施猥亵或淫荡行为”而被定罪,但他们在监禁后的同年就被放出监狱。

面对这些统计数据,前洛杉矶性犯罪科检察官塞缪尔‧多杜利安(Samuel Dordulian)感到“震惊”,他表示,这“对社会来说很可怕”。 与大多数州一样,加州有一项法律要求性犯罪者在司法部登记住址,并在搬家时更新信息。

加州的梅根法网站

http://www.meganslaw.ca.gov

允许任何人搜索性犯罪者详细信息,包括姓名、年龄、居住地、罪行、照片以及他们最后被定罪和出狱的日期等。 2019年7月网站上列出54,986名性犯罪者的数据,其中41,794人(76%)犯下了涉及儿童的罪行。恋童癖者平均服刑两年零十个月。

多杜利安说,这个数字“低得令人惊讶”。“我在洛杉矶检察官办公室的时候,我们尽一切努力尽可能延长刑期,因为我们知道,他们一出狱,将很有可能再次犯罪,另一个孩子就会受到伤害。”他说。 据美国司法部,性犯罪者因性犯罪再次被捕的可能性,至少是其他罪犯的四倍。

多杜利安指加州州长加文‧纽森(Gavin Newsom)支持的政策允许缩短刑期以减少监狱人口,而“统计数据清楚表明,恋童癖者不会改过自新,他们出来会再次犯罪”。他认为,“让这些人提前出狱,是件很可怕的事情。”

地区检察官乔恩‧哈塔米(Jon Hatami)则表示,恋童癖者关押时间短的问题正在恶化,而不是好转。他抨击2016年通过的第57号提案,即允许非暴力重罪犯提前假释。该法案得到了其上司——洛县检察官乔治‧贾斯康(George Gascón)的支持。 哈塔米说,数以千计的儿童受害者被剥夺了正义,而贾斯康及属下的一群激进检察官却不在乎。

加州惩教署(CDCR)甚至没有将提前释放的有关情况告知儿童受害者及其家人。加州政府并未把孩子的安全和福祉放在首位,这是一种耻辱。 州检察长邦塔的发言人表示,这个问题是地方检察官、法院和州立法者的责任。 “公共安全是加州司法部的首要任务。”该发言人在一封电邮声明中说,“为保护加州的儿童和家庭,我们的办公室积极与全州的执法部门合作,无论是针对性侵者展开诱捕行动、发布指南以减少对遭受性侵害青年的伤害,还是启动人口贩运和性侵者逮捕小组。”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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